護理系實習公告

親愛的同學,大家好:
近來因有部分同學反映有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系是否停實習及相關因應措施事宜,本系目前各科實習依教育部於109年2月10日之「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函文辦理,節錄函文內容如下:
二、各校應使學生與家長了解醫護行業之特性,包括其職業風險,並應將感染管制和防護措施列入正規課程與實習中,且應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流行狀況,對實習課程﹝包括醫、牙醫類實習生、護理科系實習生、醫事檢驗、藥學與復健相關科系實習生之訓練課程﹞作必要之調整。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等級,若疫情四級至二級時,各項實習課程仍照常進行,惟應密切注意疫情變化並準備各項因應防疫措施,尤其是對在各教學醫院輪調實習之學生,應加強注意其健康狀況和防護宣導,若疫情分級為第一級時,應按照實習環境及狀況將各學科系實習 課程予以調整如下:
(一)門診:專為醫學系及牙醫學系學生安排之教學門診(每診病人設限少於 10 人者)、預約病人之門診小手術或特殊檢查經適當篩檢及防護措施得繼續進行。
(二) 急診:
1. 急診病人應經適當篩檢;急診處應適當規範防護措施以利學生實習。
2. 加強到急診實習前之準備訓練,特別是傳染病防護之訓練。
3. 實習指導老師(包括學校及醫院指派的老師及負責指導實習學生之醫療人員)必須加強輔導各項學習過程。
(三)一般病房:
1. 加強到病房實習前之準備訓練,特別是傳染病防護之訓練,並提供學生法定傳染病防護及通報流程之書面資料。
2. 實習指導老師必須加強輔導各項學習過程。
(四)隔離病房:
1. 若無指導老師陪同及適當防護下,嚴禁實習學生進入隔離病室中學習照顧病患。
2. 若要跟隨實習指導老師進入隔離病室學習照顧病患,實習學生必須先行接受並通過實習醫院安排之相關傳染
3. 病防護訓練。
(五)其他實習場所:實習指導老師必須加強輔導各項學習過程。
前述第一級疫情之課程調整,仍得視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指示,進行更嚴格之管控或暫時停止實習。
因此,現階段護理系是針對在各實習單位之學生,由各科實習指導教師(包括學校及醫院指派的老師及負責指導實習學生之醫療人員)加強輔導學習過程,加強到急診實習前之準備訓練,特別是傳染病防護之訓練,加強個人防護措施之教導。另規定學生不進入隔離病房實習,部分風險較高之實習單位不排學生實習,不照顧與疑似個案及其同房病人。若學生或家長對在該單位實習仍有疑慮,並造成身心壓力,可視實習單位之可及性調整單位,或以事假、病假處理。 惟視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指示,若教育部進行更嚴格管控或暫時停止實習之公告時,本系亦將依遵照辦理。護理系仍密切注意疫情變化並準備各項因應防疫措施,以備不時之需,並持續及密切評估實習場所對學生實習之安全性,以確保學生學習成效及身心健康。
根據疾管局的建議,醫護人員照顧病人期間若做好防護,下班返家後並不需自主管理,相同的護生實習期間做好防護,完成實習下班後不須自主管理,仍可正常上課,然若醫護人員或護生是在沒有防護的情形下照顧到新冠肺炎病患,醫院會開出居家隔離,則該生符合安心就學方案,居家隔離期間改採遠距或其他替代教學方案。
順祝 學安
護理系 謹上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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